媚俗
在《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》一书中,昆德拉对「媚俗」这个词汇的定义是:对存在的全盘认同。换另一个角度看,也就是在生活上配合大多数意见去卖力演出。在 1960年代共产党主政时代的捷克,昆德拉笔下的男主人公托玛斯在政治立场上拒绝对当局抛媚眼,而付出惨痛代价,从医生身分沦为擦玻璃工人,甚至下乡劳 动,但他活得更痛快,因为问心无愧,还因此赢得女朋友萨宾娜的敬佩,愿意继续和他厮混。他这个人浑身缺点,但不媚俗让他顶天立地,这是骨气的表现,其他缺 点都可以原谅了。
罗马时代西塞罗在政治立场上也是个不媚俗的人,他向来极力拥护共和,当凯撒不断膨胀手上权力并迈向独裁专制时,遂投向反对阵营,等凯撒胜利之后,他等着引 颈就戮,但凯撒爱才,一向很尊敬他,对他既往不咎,还准备给他安排高位,但他不为所动。不久凯撒被暗杀,安东尼继位掌权,西塞罗原来就是安东尼的眼中钉, 这次终于难逃一劫,被捕杀前一刻还在读希腊悲剧《米蒂亚》。这是一个不媚俗的人,求仁得仁。
我对“媚俗”的另一解释是:和庸俗靠拢,并且乐此不疲。庸俗和愚蠢都是人类行为中,恒久以来最为普遍的现象。媚俗的最直接意思就是爱上庸俗:庸俗的衣着、 庸俗的爱情、庸俗的政治、庸俗的嘴脸、庸俗的文学、庸俗的人际关系、庸俗的……总之,这个世界上庸俗无所不在:我庸俗,故我存在。
